为了解决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警力不足的问题,经用人单位申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具体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加强监督,认真履行招聘程序,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二、招聘计划
肇东市共招聘辅警24人。其中:市公安局14人,市检察院5人,市法院5人(详见2023年肇东市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
3、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肇东市户籍(外地迁入户籍日期截至为
6、报考年龄要求(详见2023年肇东市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计划表);
7、学历要求(详见2023年肇东市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计划表);
8、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和专业条件(具体条件详见2023年肇东市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计划表);
9、男身高
10、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矫正后视力在1.0以上;
1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正在服刑或接受调查的;
(2)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是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的;
(10)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
5、见义勇为人员;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提供书面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以上加分项目考生仅可使用一项(笔试成绩满60分,方可享受加分)。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能重复报考。报名时需本人携带毕业证(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还需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本(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退伍军人证明材料原件及以上证件所有复印件,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报名人员报名时需如实填写和提供打印的《2023年肇东市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并对报名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加分人员报名时,需现场提供加分所需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由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负责审查考生户口、身高、体重、视力、是否有明显残疾等;市人社局负责审查考生毕业证和学籍材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审查退伍军人档案材料。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前不能提供本人报名所需相关材料的,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3.报名时间:
4.报名地点:肇东市总工会(西园街道办事处北侧)
5.笔试考试费:根据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此次招聘考试收取考试费45元(报名时缴纳现金,不支持微信转账),因个人原因没有参加考试不退考试费。
6.咨询电话:0455-7790207(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一科,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公示笔试成绩、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与考察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拟聘末位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学历较高者、毕业时间较早者、年龄较小者顺序确定人选。体检由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出现不合格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考察和政审由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及道德情况、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材料,提出使用意见。考察出现不合格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八、待遇保障
招聘人员月工资2200元,按每年社平基数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用人单位缴纳部分由市财政纳入预算。
九、考核管理
(一)管理
聘用上岗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聘用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管理,并对聘用人员的考勤情况、工作纪律、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日常管理。
(二)考核
年度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一签,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政府不再安排就业。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及其他要求
1、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后,在规定的集中报名时间内接受报名。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肇东市人民政府网站,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网站发布为准。
3、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和体检。
5、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肇东市公开招聘辅警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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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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