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域创森和推进林长制工作需要,韶关市林业局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备注 |
办公室文员 |
2 |
35周岁以下的社会人员,特别优秀者学历年龄适当放宽。 |
不限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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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能吃苦耐劳;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提交资料。
1.报名时间:
2.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携带本人的《应聘人员报名表》和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所需资料到韶关市林业局人事科报名。
3.考生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扫描件一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张;
(4)计划生育证明;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考试安排
考生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我局将电话通知安排其参加考试。
(三)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2.面试。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
如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用工单位复核应聘人员有无不得招录为相关岗位工作的情形的,主要审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违反计划生育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四、办理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需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届时由我局工作人员电话通知。
受聘用人员一经聘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暂签订期限为1年),确立正式劳动关系,安排相适岗位。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五、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工资待遇标准为43000元/年(含五险一金等),按月发放。绩效奖视年度考核情况而定。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始终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韶关市林业局地址及报名咨询电话:
韶关市浈江区文化街5号韶关市林业局405室
0751-8885315。
韶关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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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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