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公安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平南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设10个辅警职位,拟招聘14人。职位信息详见《平南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3.应聘年龄为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
4.勤务辅警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艰苦边远地区派出所岗位除外),退役士兵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岗位设置要求年龄、学历条件的,年龄截止时间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或配偶、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或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行政处罚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含被认定为有犯罪事实,但因法定原因免于刑事处罚或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配偶、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5.曾因违规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或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的;
8.属现役军人的;
9.属全日制院校尚未毕业的在校学生的;
10.属平南县公安局在职在岗辅警的;
11.从我局辅警岗位辞职的,或曾参加我局辅警招聘进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聘用资格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平南县公安局信访室
(三)报名材料
1.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全日制、在职教育学历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非平南户口需提供居住证)、驾驶证、技术资格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2.可自行在网上下载《平南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并如实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四、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考生凭身份证准时参加各项考试。
(一)体能考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进入体能测试人选,每个测评项目分别记录成绩。
体能考试项目为:俯卧撑、
1.体能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体能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体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笔试提供复习范围,不提供题库。笔试采取统一组织,分组实施,电脑随机出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题型包括4种: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信息化应用等。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方面的知识。
1.笔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求职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现场设考官5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三名考官分数的平均值的办法确定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1.体能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体能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和运用
(一)招聘总成绩包括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和理论考试。其中体能测试占总比分30%、理论考试占总比分30%、面试考试占总比分40%。即:体能成绩*30%+理论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考试最终成绩。
(二)考生考试总成绩和体能测评成绩在一年内有效。如在总成绩有效期内用人单位再组织招聘的,考生可向招聘部门书面提出申请免予考试直接使用该考试成绩,也可重新参加考试获得新成绩,以最新考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
体检、政治考察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政治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与政治考察人选。招聘总成绩相同的,属优先招聘类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人选;确定人选中出现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从同一职位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职位没有候补人员的,从同意岗位调剂的其他相同或相近岗位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即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中要求的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视力检查项目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论以体检医院下达的结论为准。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治考察和聘用。
(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考察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
考生经体能考试、笔试、面试、考察政审及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并通过平南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南公安宣传”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
(三)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待遇:
1.薪酬福利待遇参照平南县公安局辅警薪酬福利待遇进行管理。
2.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辅警服装。
3.工作满一年以上,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福利待遇。
九、相关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各考试环节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身份证是参加各考试环节需要出示的证件,请妥善保管。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
(四)请考生提前熟悉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地点及时间,了解交通和天气等情况,合理安排出行,务必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和等候,以免延误。
(五)报名咨询电话:0775-7860739(平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平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本公告由平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平南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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