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天河区街道社区居委会的力量,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天河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本次共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68名。
(二)岗位设置。
本次招聘岗位分设A、B、C三类岗位(详见附件1)。
1.面向社会人员及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A岗)118个。面向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社会人员及应届高校毕业生。
2.面向党员岗位(B岗)12个。面向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社会人员及应届高校毕业生,且为中共正式党员(中共党员证明信参考模板详见附件2)。
3.面向天河区街道聘用人员岗位(C岗)38个。为落实相关工作要求,面向符合招聘条件的天河区各街道聘用人员(用工方式需为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不包括购买服务和兼职工作人员)。由报考人提出个人申请,经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出具认定材料后,可获得C岗报考资格。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3.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具有本科学历的,35周岁以下(
5.能接受周末半天轮值及工作日非工作时段预约办事等弹性上班制度;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期限计算截止时间为
(二)政策性加分条件
本次招聘对C岗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实施政策性加分,以下每种情况可获得奖励分2分,直接在笔试分数上追加。
1.近五年年度考核获得1次及以上优秀等次的;
2.累计天河区街道聘用工作年限3年及以上的。
本条所规定的期限计算截止时间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政策性加分审核、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考生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报名。其中,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按照系统提示在报名系统中勾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选项。
3.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对考生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不再进行人工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中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4.报考比例。招聘单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达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或减少、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报考要求。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须对招聘中填报和提交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考生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报考条件要求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1.笔试方式。现场笔试。
2.笔试内容。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命题。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包括但不限于党的建设、社会工作、社区治理等内容)。
3.笔试流程:
(1)笔试确认。笔试设网上确认参加笔试环节,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
(2)打印准考证。考生请于
(3)笔试。笔试定于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成绩按60%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个人成绩。
(三)政策性加分审核
1.时间地点。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于
2.审核要求。考生本人须按照《政策性加分审核要求》(详见附件4)一次性完整提交证明材料,并须现场书面签字及加盖指模,以此对其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审核结果。政策性加分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可享受政策性加分,并直接在笔试分数上追加。若考生本人无法按时一次性完整提交政策性加分条件所需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视为政策性加分资格审核不合格,证明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
1.人员确定。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复审人数按照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人数不足比例时,按笔试成绩合格考生的实际人数),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确定。
2.时间地点。考生请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3.复审要求。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招聘基本条件以及证明材料的真伪。若考生本人无法按时一次性完整提交招聘基本条件所需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时间地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布。
2.方式及主要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对应聘岗位的适应性、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3.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按40%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六)体检
1.人员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拟聘人员数量等额确定。面试成绩或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若同一岗位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生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进入体检的考生根据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复查及人员递补。进入体检的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所致缺额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组织考察
1.考察内容。通过体检的考生进入组织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再次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2.考察形式。组织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个人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进行,形成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导致拟聘人数缺额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名单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名单的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事项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投诉事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人员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区民政局备案。自考生综合成绩公示即日起半年内,招聘单位相应岗位若有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员额空缺的,可按照本单位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招聘单位C岗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可按照本单位A岗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聘用。
3.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后续阶段所涉及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对外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2.考生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审、组织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3.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复习参考材料。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致电020-37127120。报名系统技术问题请于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致电400-838-9296(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技术支持)。
附件:
1.天河区2023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pdf
3.天河区2023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各招聘单位信息一览表.pdf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thnet.gov.cn/thdt/tzgg/rsxx/rszp/content/post_91899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