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回龙观医院是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直属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北京大学回龙观临床医院、中法友好合作医院。医院占地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规定,结合我院工作,现将我院2023年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及数量:医保办科员1人
招聘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劳动与社会保障、医疗、医院管理(医保方向)及相关专业,北京户口,45周岁及以下,有医保管理经验。
三、报名方式
(一)北京卫生人才网(www.bjwsrc.cn)—“市属医院公开招聘入口”报名。首次使用时,请进行注册、登录。进入报名页面后,在“招聘活动名称”中选择“北京回龙观医院2023年医保办科员公开招聘”,进行简历填写及选择报考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须保证所填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二)报名截止日期:
四、资格审核
医院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简历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通知进行笔试。确定入围人员名单通过电话、短信通知参加笔试、面试。
五、笔试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本人。
六、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60分,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为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体检和公示
(一)医院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应在三级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二)考察、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按照择优录用原则确定,信息在医院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接收手续。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手续,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入职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延,经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后录用。
八、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如遇特殊情况,医院可采取线上视频面试的考核方式。
联系方式:010-62716290王老师
北京回龙观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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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309/t20230901_32417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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