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浙安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是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对外投资经营和股权管理的唯一授权单位。公司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其投入的资产控股、参股下属企业,并对下属企业行使股东的权利。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岗位及其他要求
(一)招聘岗位
详见《温州浙安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写《温州浙安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2),备注“应聘岗位+姓名”。相关报名材料包括:(1)身份证(正反面);(2)学历、学位证书;(3)职称/资格证书;(4)所获荣誉;(5)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材料;(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应聘人员将以上报名表、本人一寸照片及原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wzzayuan@sina.cn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咨询电话:0577-85105189。
(二)资格审核
由公司人力资源所在部(室)负责进行资格筛选,通常于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3及以上;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经研究后决定该岗位是否核减招聘计划或放宽岗位条件。
(三)考试方式
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自我认知、实际工作技能、专业知识与岗位的匹配程度以及逻辑思维、协调与应变、言语表达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政审)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政审)人员。
(四)考试总成绩的合成
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100%。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入围体检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经研究决定是否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经研究决定是否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工作经验时间的计算截至2023年9月1日。
(五)若招聘过程中无合适人选,则该职位可空缺。
(六)本次招聘实行人才储备制度,在招聘落选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储备,有效期一年(自招聘录用公示结束之日起算),列入人才储备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不低于70分。当有同类专业(岗位)需求时,经研究后,可以从后备人才库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直接体检、考察、公示后聘用。
(七)考生被聘用后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统一安排。
(八)本公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面试、体检、考察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九)未尽事宜由温州浙安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研究决定。
附件:1.《温州浙安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表》
温州浙安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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