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公务员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在1987年9月至2005年9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
5.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招聘要求
招聘单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专业 |
学历 |
学位 |
性别 |
其他 |
财务处 |
1 |
会计学、财务管理相关专业 |
研究生 |
硕士 |
不限 |
不限 |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请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扫描件投递至学校招聘邮箱smxyzp@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报名材料:需提供填写好的《三明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认证等证书及其它岗位要求的材料扫描件,暂无法提供毕业材料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4.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由招聘单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5.通过初审的名单会公告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咨询电话:0598—8397457(洪老师、吴老师)。
四、资格复核
1.考生须提供报名登记表签字版、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教育部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暂不能提供的,经人事处同意可以至考核前提交。
2.资格复核合格的,准予面试。
3.考生须带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3张(用于粘贴《三明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五、考试
1.根据拟聘岗位需要,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
2.考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成绩等均公布在三明学院人事处网站上。
3.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4.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的组织。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由学校另行通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三明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与合同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委托人才市场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拟聘人员人事档案存放在学校人事档案管理室。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荆西街道荆东路25号三明学院人事处
邮编:365004
联系电话:0598-8397457(洪老师、吴老师)
三明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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