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级雇员3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招聘岗位相关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中级职称以上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明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六)医学类报名人员如已取得相关专业资格证超过2年的,需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证;
(七)护理学类报名人员如已取得护士资格证的,需取得有效期内护士执业证书;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九)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十)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资料如下:
(1)清晰填写《三角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2,需有彩色电子照片);
(2)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PDF扫描件;
(4)资格证明和其他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2.报考人员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考生应严格按照报名要求及格式报名,须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将根据报考人数确定,具体笔试地点将会在笔试准考证上予以注明。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资格复审人选数量。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项由招录单位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按招录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携带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清楚的《三角镇政府公开招聘高级雇员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本人亲笔签名),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面试
1.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3.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4.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由三角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商用人部门(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用人单位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由三角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商用人部门(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报考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给拟聘人员办理相关用工手续。聘用期间不适合岗位的,调整岗位(以新岗位定酬)或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管理及福利待遇按照《三角镇机关雇员管理办法》《三角镇机关雇员薪金福利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九、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由三角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商用人部门(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3.经确认不符合招聘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
4.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5.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者;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本次考试的解释权由中山市三角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
咨询电话:0760-23389862,联系人:何小姐。
投诉电话:0760-85545928(中山市三角镇纪检监察办公室)。
中山市三角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附件:
1.1.三角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第三期招聘高级雇员岗位一览表.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zs.gov.cn/zssjz/gkmlpt/content/2/2318/mpost_2318990.html#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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