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研究院是广州市教育局直属的综合性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含北部分院、东部分院及广州实验教育集团。我院是全国十城市教研协作体发起单位,入选CETTE来源教育智库榜并位列地方类教育智库前三名,被国家教材委员会评为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是教育部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科广州教研基地,是拥有核心技术开发类应用技术成果的教育科研单位。 2018年,我院被确定为广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20年,我院获批为广东省博士工作站。2021年,我院获批为第一批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教育学、心理学、信息技术以及其他各学科领域。
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获博士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或已通过博士学位答辩(应届毕业生),能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
(一)薪酬福利
1.计划内博士后根据分类和进入基地后实际业绩享受29万—41万元的年薪(含五险一金单位部分)。
2.进入基地期间取得突出教科研业绩成果,可享受广州市教育研究院教科研奖励。
3.提供周转房,可根据需要安排博士后研究人员入住。
4.进入基地期间协助落户广州市。
5.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享受体检等福利待遇。
6.高校、研究机构及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将优先推荐。
7.将与国内知名高校联合对入站博士后进行培养。
(二)科研经费
进入基地后,可按规定申请科研经费20万元。
(三)项目申报
广州市教育研究院支持博士后申报国家各类基金项目,支持博士后申报“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和“广州市博士后国际培养计划”等项目出国(境)交流学习。
(四)职称评审
在站期间可参与职称评审,认定或评审通过后可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职称证书。
(五)后续资助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且未满40周岁的出站留穗博士后,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认定“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并享受相应服务保障待遇。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免租入住85平方米的高层次人才公寓或享受住房补贴100万元。
2.期满出站后1年内到广州市属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期满出站后1年内在广州市自主创业且符合其他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向市申请安家费30万元(市财政分两期发放)。
3.在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不含境内)获得博士学位,可申请“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出站后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并承诺连续在粤工作3年以上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申请住房补贴40万元,但不重复享受广州市安家费待遇。
申请人提交个人基本情况介绍电子版到联系邮箱:378185440@qq.com,【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84354057、15813324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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