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至县2023年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3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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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7]55号)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文件精神,现将乐至县2023年从“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ziyang.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拟公开招聘编制内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乐至县双河场乡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1名、乐至县劳动镇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1名、乐至县金顺镇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1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截止2023年9月1日,在乐至县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在1987年9月15日(不含当日)至2006年9月15日(含当日)之间出生;

4.同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5.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役军人;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考生发送报名材料电子档、扫描件至邮箱158077803@qq.com

(二)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5日至9月17日(3天)。

(三)报名材料

1.《乐至县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年度鉴定表、获奖证书扫描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乐至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9月18日。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乐至县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其他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领取面试通知书

考生经现场审核合格后可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为每人80元)。

四、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纪委监委监督下,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一)面试方式及分值

本次所有招聘岗位面试方式均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二)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五、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服务年限长者优先、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次数多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见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体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参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缺额,可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ziyang.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考核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自愿放弃或公示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且档案材料齐备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选择聘用单位,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申请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申请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此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不再约定试用期,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九、纪律及其他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四)乐至县纪委监委对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事宜有关公告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因考生未登录相关网站仔细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及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本公告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乐至县纪委监委:028-23353818

咨询电话: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3322685

附件:乐至县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rsj.ziyang.gov.cn/zyks/news/show-115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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