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上城区清波街道办事处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招聘岗位:人武部工作人员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男女不限,有研究生或硕士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专技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6.退伍军人或有两年小车驾驶经验者优先。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党内或行政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扫二维码报名(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报名者须按照公布的招聘要求,如实填写。如报名者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考试方式
1.报名材料初选后,开展考试。考试采用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政审
1.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
2.经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按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办理入职手续。薪资待遇按上城区政府编外用工标准执行。
3.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政审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杭州市上城区清波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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