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合同制后勤辅助人员2名。
三、报考资格条件
合同制后勤辅助人员条件如下:
(一)合同制基建文员1名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二)合同制后勤辅助人员1名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四、报名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可委托报名)。
2.报名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导诉台(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铭东路578号,联系人:林先生,咨询电话:0756-7265293)。
3.报名资料:①《珠海金湾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无需扫描,以word格式投递);②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法律从业资格证、驾照、其他证书等相关扫描文件。
4.报名截止时间:
(二)初审
我院将根据岗位条件和个人经历、技能等综合条件进行初选,以电话方式提前通知通过初选的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以电话形式提前通知。
(三)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答卷时间为60分钟。笔试主要考察行政测试内容及文字表达能力。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包括综合分析、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
3.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确定考试成绩,并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4.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面试的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候考、抽签的,视为弃权。
(四)体检
体检对象在珠海市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考察
考察是对应聘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进入考察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审核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人事有关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及待遇
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制后勤辅助人员总经费约7.7万元/年,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福利待遇。被聘用者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二)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人选: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审核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附件2: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后勤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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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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