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中楚雄科创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州科创集团”)成立于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强化国有企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有关部署,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干部队伍建设,适应集团公司高速发展的需要,更好更快地服务楚雄州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州10县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调一批热爱国有企业工作,把国企作为干事创业平台的优秀干部到滇中楚雄科创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如下:
一、范围
全州具有公务员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且愿意放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人员;州内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
二、原则
(一)坚持公开透明,公正择优,双向选择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素质优良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专业、职称与经历相结合,实际工作能力优先的原则。
三、岗位及职数
滇中楚雄科创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设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内控审计部、项目管理部、投融资部、风险法务部十个内设部门。拥有楚雄技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楚雄医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楚雄师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楚雄体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楚雄贸才商贸有限公司五家一级子公司。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本次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设置如下:
(一)中层正职(5名)
1.滇中楚雄科创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1名;
2.滇中楚雄科创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1名;
3.滇中楚雄科创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法务部经理1名;
4.楚雄技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5.楚雄师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二)中层副职(5名)
1.滇中楚雄科创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副主任1名;
2.滇中楚雄科创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主任1名;
3.滇中楚雄科创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经理1名;
4.滇中楚雄科创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内控审计部副经理1名;
5.楚雄医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四、资格条件
选调人选必须是州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身份人员和州内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除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楚雄州州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任职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优先;
2.中层正职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无违法违纪记录,无涉黑涉恶记录。
(二)中层岗位任职资格
1.选调任中层正职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当担任正科级(七级职员、州属国有企业中层正职或相当层次职级、县市区国有企业正职);
或实职副科级满2年及以上(八级职员、州属国有企业中层副职或相当层次职级、县市区国有企业副职);
未任过同层级副职的,应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
2.选调任中层副职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当担任副科职级(八级职员、州属国有企业中层副职或相当层次职级、县市区国有企业副职);
或参加工作满5年及以上;
工作经历不满5年的,应具备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
其中:
1.选调任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的,需为中共党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统筹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较强的服务意识,有党政办、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经历;
2.选调任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副主任的,需为中共党员,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统筹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熟悉司法、财务、工程领域等方面相关政策、操作流程,有纪检、办公室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优先;
3.选调任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副主任的,需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统筹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较强的服务意识,有党政办或行政、综合办公室工作经历;
4.选调任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的,需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统筹协调能力,有人力资源、组织人事相关工作经历;
5.选调任集团公司风险法务部副经理的,需具备法学相关专业学历资格,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5年及以上政法部门或律所等相关工作经历人员优先;
6.选调任集团公司内控审计部副经理的,需具备审计、财务等经济管理类专业学历资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工作认真、踏实,有较强的责任心,有5年以上财政、审计、风险管理工作经验,拥有经济类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优先。
7.选调任项目公司担任领导班子的,需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统筹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操守,工作认真、踏实,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服从上级安排。熟悉工程管理、土地开发工作,拥有5年以上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人员优先。
五、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填写《滇中楚雄科创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报名表》,并携带身份证和相关从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及荣获表彰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于
3.报名咨询:
联系人及电话:马睿15974787551
公司地址:楚雄州第二公务中心四栋五楼(楚雄市鹿城镇阳光大道283号)
4.有关要求:报名时提交的《滇中楚雄科创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报名表》需本人签字按手印方报名有效,同时需经报名者主管部门(单位)推荐同意。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由集团公司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选调人选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初步拟定在9月下旬,面试方式采用座谈的形式。面试期间参加面试人员需提供近3个月个人身体健康证明、个人信用报告和近三年工作总结。根据面试情况,结合面试人员与拟选调岗位的匹配性及能力胜任情况,经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选调
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愿意放弃原工作职务和身份的人员正式办理选调手续。
六、有关要求说明
(一)待遇保障。按照《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及配套实施办法的通知》(楚办字[2018]79号)文件中《关于支持机关干部和事业人员到楚雄州州属国有企业工作的办法(试行)》关于“到楚雄州州属国有企业任职的干部,其薪酬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一般不低于原职务或职级待遇”的要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录用,购买五险一金,原则上从职务层次、经济待遇等方面按照不低于原待遇标准的原则,落实相关保障。
(二)人员身份说明。选调人员正式到公司任职后,原单位编制和身份不再保留,行政关系、劳动关系、工资社保、党组织关系一并转移。由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公司认可其在原单位的经历、任职和工龄。
(三)相关纪律要求。为维护公开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公开选调过程,接受楚雄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滇中楚雄科创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办和社会的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楚雄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878-3103638
报名者在报名、面试、考察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报名者应保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在发出面试、考察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名者不按时到场或不按时领取相关通知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公告中未尽事宜由滇中楚雄科创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滇中楚雄科创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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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rsj.cxz.gov.cn/info/1136/1879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