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合同制、固定工资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报名职位:
职位代码 | 职位 | 招聘 类别 | 人数 | 毕业专业 | 学历 | 其它要求 |
1 | 心血管外科 | 合同制 | 2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备住培合格证;主治医师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
2 | 泌尿外科 | 合同制 | 1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备住培合格证 |
3 | 肿瘤科 | 合同制 | 2 | 肿瘤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备住培合格证 |
4 | 急诊科 | 合同制 | 1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备住培合格证 |
5 | 心血管内科 | 合同制 | 2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备住培合格证,从事心电中心工作 |
6 | 新生儿科 | 合同制 | 2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学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具备住培合格证 |
7 | 输血科 | 合同制 | 1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备检验技师资格证 |
8 | 普外科 | 红岩合同制 | 1 | 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外科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备住培合格证 |
9 | 神经内科 | 红岩合同制 | 1 | 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学、神经病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备住培合格证 |
10 | 儿科 | 红岩合同制 | 1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学、康复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备住培合格证、心理健康咨询师资格证 |
11 | 儿科 | 红岩合同制 | 1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学、康复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备住培合格证 |
12 | 急诊科(重症) | 红岩合同制 | 3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临床医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备住培合格证 |
13 | 营养科 | 红岩合同制 | 1 | 中西医结合临床、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备住培合格证(公卫类别不受住培合格证限制,但需具备医师资格 |
14 | 荣军康复科 | 红岩合同制 | 1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临床医学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具备住培合格证 |
15 | 检验科 | 红岩合同制 | 1 | 临床检验诊断学、医学检验技术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备检验技师资格证 |
16 | 耳鼻咽喉科 | 红岩合同制 | 1 | 听力语言康复、听力学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
17 | 红岩院区医务科 | 红岩合同制 | 1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公卫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18 | 党校门诊检验科 | 固定工资合同制 | 1 | 临床检验诊断学、医学检验技术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二、报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9月13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7日以后出生),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9月17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对经规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在报考岗位时,凡取得规培合格证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可报考专业要求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的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岗位。在报考岗位时,凡取得规培合格证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报考专业要求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二级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岗位时,规培方向须与二级学科方向一致,不一致则不能报考。
9.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4日9:00至2023年9月18日16:00;
(二)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登录http://zk.gzydefy.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jp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审核通过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认真核对信息后及时提交。
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注册登录的账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查询依据,请确保账号准确无误并妥善保管。
(2)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方案中所规定的报名条件以及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并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报名信息及材料,如网上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报考人员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①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点击“确认提交”键提交报名申请。②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报名申请。③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3年9月18日16:00)前未点击“确认提交”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不接受辅修专业报名。
2、网上资格初审
由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单位于2023年9月15日9:00至9月18日16:00期间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于2023年9月15日9:00至9月18日16:00期间登录医院人事招考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在报名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自行改报岗位或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超过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16:00后)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于2023年9月19日12:00前进行修改信息并再次提交报名申请,但不得再改报岗位。
特别提示: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填写错误和漏报、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3、缴费以及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9月15日9:00-19日16:00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50元考试考务费。未按期确认缴费者以及缴费未成功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网上打印面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3年9月20日9:00至9月21日16:00前往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
5、咨询电话:0851-85287496,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四、考核方式、时间和地点
(一)考核方式
采取非结构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不进入体检环节,70分以上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用。面试成绩在招考系统上公布。
(二)面试时间
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上午8:30,详见招考系统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实时关注,及时查阅。
(三)面试地点
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飞山院区医技楼15楼多功能厅(贵阳市云岩区飞山街83号)
五、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由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
1.确定和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报名系统公布。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体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平台在线打印的《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3年合同制、固定工资合同制职工资格复审表》1份;
(2)有效《居民》(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证明材料各1份;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1张;
(6)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7)报考要求具备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岗位,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3年完成规培尚未取得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参加结业考试证明材料原件,并在考察环节时提供规培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如若当年规培结业考试不合格,则不具备聘用资格,后续不予聘用。
(8)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上的要求提供。
特别提示: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六、体检
资格复审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监督电话:0851-85552970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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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qnrc.gz.cn/web/article?aid=17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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