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需要,甘肃省大数据中心决定面向我省省直和市县行政、事业单位选调一批优秀年轻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公开选调20名优秀年轻干部,主要从事数字政府建设、大数据等工作。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我省省直和各市州、县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占全额拨款编制的工作人员,选调到省大数据中心正科级及以下岗位工作。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正科级及以下干部愿意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也可参加选调。
(二)资格条件
1.计算机类、经济学类和行政管理专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选调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2.38周岁以下(
3.事业单位正科级及以下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参公身份正科级及以下干部;
4.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且从事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政务服务、大数据及政务信息化工作或研究相关经历2年以上;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以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选调:
1.曾在各级人事考录选调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等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人员登录网站(https://ks.gszhaopin.com),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大数据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板块,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填写报名信息及上传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
报名人员须下载打印填写《甘肃省大数据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签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承诺书》(附件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注册打印)等材料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
未按要求上传或填写不规范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三)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名人员于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于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一)笔试
笔试拟于
报名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二)资格复审
按照选调计划数1:3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复审时间和复审地点另行通知。复审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蓝底)4张;
4.《甘肃省大数据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承诺书》原件;
5.2019、2020、2021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时,省大数据中心可重新调整选调计划数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人数。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考生应当具备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由本人现场签字确认。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70%和面试成绩30%的总和确定。
五、确定人选
(一)确定考察人选
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
考察采取函调、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三)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结合综合成绩排名,按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统一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以电话形式通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甘肃人才网(https://www.gszhaopin.com)、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选调工作由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公开选调工作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
(五)咨询电话:0931-8929430(政策);8725182(技术);8929090(监督)。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甘肃省大数据中心
附件【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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