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富阳区总工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根据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浙江省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总工发[2023]40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5名,具体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2023年富阳总工会招聘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情况一览表》。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岗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岗位分配原则上同一岗位多个职数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选岗。
二、用工性质和待遇
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为劳动合同制用工,工资待遇参照《富阳区总工会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管理办法》(富总工[2023]45号)基本标准,交纳“五险一金”,享受带薪年休假、体检等福利待遇。
三、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过硬,有相应的政策理论水平。
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工会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4.富阳户籍,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品貌端正,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5.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法学类,法律实务类,公共管理类、公共事业类、经济贸易类、经济与贸易类(参照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且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
四、招聘程序
01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事项如下:
1.报名时间:9月17日至9月19日。(具体报名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富阳区总工会组宣部810室(富阳区江滨西大道文化中心358号A座8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下载并填写《杭州市公开招聘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携带相关证件(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任职证明等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一寸免冠近照2张,本人到富阳区总工会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当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告知审查结果。
5.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凭身份证于11月1日—11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到区总工会组宣部810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来领取,视同放弃。
02考试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01笔试
笔试只设职业能力测试一科,含职业能力测试客观题和综合应用主观题,总分100分。
考试范围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省委十五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省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精神、时事政治(2022年10月—2023年9月)、工会基础知识、劳动法律法规和文字能力测试等。试题由省总工会安排命制。
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4日9:00—11:30,地点待定。
02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若有缺考人员造成该职位形不成竞争的,该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低于平均分的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笔试成绩可在杭州市总工会官方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hzgh.org/)。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10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五、体检和考核
1体检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
(1)录用考察人选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2)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主动放弃录用的,须有书面意见。
六、公示及聘用
01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在“富阳工会”微信公众号公示五个工作日。
02录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2)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工作内容
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专职从事工会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一)指导和推动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组建工会,组织动员包括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内的广大职工加入工会;参与和推动所在辖区内的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协助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工作;指导和协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指导和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民主管理工作,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和民主权利;(二)向职工普及劳动法律知识和政策法规,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接受职工委托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协调和调解,代理劳动仲裁和诉讼;(三)帮助推动劳动保护工作,促进企事业单位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支持和帮助职工预防和治疗职业病,维护职工劳动安全、休息休假和职业健康权益以及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益;协调推进职工后勤保障服务,帮助提高职工生活保障水平;(四)组织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提高职工的技能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做好劳动模范的管理服务工作;(五)了解困难职工及其家庭基本生活情况,开展困难帮扶工作,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收集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帮助做好职工队伍稳定工作,防控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六)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互联网+”工会普惠性服务;(七)上级工会以及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赋予的其他任务。
八、其他事项
如有未明事宜请联系区总工会组宣部:
联系人:钟琪倩
联系电话:61790908、63378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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