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街道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名编外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觉悟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熟悉电脑办公软件基本操作;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经历等要求(详见附件1);
5.身体健康。
年龄和工作时间(工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二、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此次公开招聘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等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时间:
报考人员需填写《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签名。将《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word电子版和签名扫描版)、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发送至邮箱(nb_gxqrsj@163.com)。
网上报名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视作无效。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根据本人提供的《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按公布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视情取消招聘岗位指标。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网站(www.nbhtz.gov.cn)公布。
3.资格复审和面试。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平均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面试。
4.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5.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自动放弃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6.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
附件:1.岗位及条件要求.doc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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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nbhtz.gov.cn/art/2022/5/20/art_1229021956_39789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