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部署安排,根据《酉阳自治县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办法》(酉阳府办发[2022]24号)等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合同制员工1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重庆市酉阳自治县属国有企业2023年三季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社会劣迹和违法犯罪记录,未参与非法组织;
4.满足岗位一览表中所需的必要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符合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未在截止报名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
7.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县属国有企业合同制员工的其他人员。
(三)工作经历
参考人员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具体可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认定。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境内高校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5)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6)、《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附件7)进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六)特别说明。
1.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
2.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
1.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办公大楼11楼会议室。
3.报名提交材料:《重庆市酉阳自治县属国有企业2023年三季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3张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籍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注册登陆个人账号-查看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所有材料必须为纸质件。
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系退伍军人的需提供退伍证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笔试准考证领取:报名通过的人员于2023年9月22日上午9:00-11:00,持本人身份证在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办公大楼11楼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参考,超过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满分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内容执行,考试类别、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9月2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酉阳自治县国资服务中心与招聘单位研究后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环节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科目按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2)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若因应聘人员弃考等原因导致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岗位,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可经酉阳自治县国资服务中心与招聘单位研究后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3)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于笔试结束后在重庆市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酉阳人力社保局网页(http://youyang.gov.cn/bmjz_sites/bm/rlsbj/)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本次面试主要由酉阳自治县国资服务中心会同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采取综合面试,面试分值100分,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适岗能力、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可经酉阳自治县国资服务中心与招聘方研究后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3×2×60%+面试×40%。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对应聘人员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酉阳自治县国资服务中心会同招聘企业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酉阳自治县国资服务中心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酉阳自治县国资服务中心牵头、招聘企业配合,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等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原则,按照“谁考察、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酉阳自治县国资服务中心会同招聘方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确定。拟递补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考试考核成绩应较为优秀,且按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过程有关事宜,在重庆市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酉阳人力社保局网页(http://youyang.gov.cn/bmjz_sites/bm/rlsbj/)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酉阳人力社保局网页(http://youyang.gov.cn/bmjz_sites/bm/rlsbj/)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均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并约定不少于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合同制员工,是企业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单位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备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不得招(选)聘为我县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公告由酉阳自治县国资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2.报名及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75705805
1.附件1:重庆市酉阳自治县属国有企业2023年三季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2.附件2:重庆酉阳自治县属国有企业2023年三季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6.附件6: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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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youyang.gov.cn/bmjz_sites/bm/rlsbj/zwxx_104131/gsgg/202309/t20230915_123420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