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般专干2名,均为辅助管理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一般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资料
(1)《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一般专干人员报名表》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2年5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人员考试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3);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需扫描在同一页);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学历、学位验证(学信网上电子认证);
(6)无违法犯罪承诺书扫描件,手印加签名(附件4);
(7)任职回避承诺书扫描件,手印加签名(附件5)
(8)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为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等。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jyjrs@szgm.gov.cn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岗位编码+姓名”。
(2)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3)报名联系人: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光明区教育局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通过的,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本次招聘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4.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
5.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
6.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电话、接收短信;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均可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
(一)笔试
笔试内容以综合材料写作为主,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耐心等待并保持通信畅通。
五、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体检报告、报名资料书面件和相关证件原件一并报光明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光明区教育局将对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确定拟用人选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八、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可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五)本公告由光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附件:
1.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一般专干职位表.xlsx
3.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2年5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人员考试报名人员信息表.xls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98163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