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城市社区管理服务水平,经研究,新城管委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新城管委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25名,其中临城街道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7名,千岛街道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18名。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
(二)“掌上新城”微信公众号
其中,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作为公布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品行;
(二)热爱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文字写作能力以及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能力;
(三)年龄40周岁以下(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根据相关规定并经综合研判,可视情适当放宽年龄、学历限制:社区急需的专业人才、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和表现特别优秀的社区志愿者;有相关基层群众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人员、复员退伍军人、有大学生村官经历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不得报考。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
临城街道岗位:临城街道办事处301室(新城海景道528号)
千岛街道岗位:千岛街道办事处3楼党群服务中心(新城海天大道1555号)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携带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携带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员退伍军人须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存在报名后放弃应聘的情况,收取的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4、加分情况:(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提交党组织证明,计1分;(2)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初级计2分,中级及以上计4分;(3)有三年及以上乡镇(街道)、社区(村)工作经历的,提交现(原)单位工作证明、历年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计2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资格终审三个环节。报名人员须本人亲自到场报名,并在报名点接受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经复审、终审确定具有报名资格后,即可进入笔试程序。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6、领取准考证:在通过资格审查后,领取准考证。领取方式另行通知。
7、其他说明: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该岗位招聘计划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3倍的,经研究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拟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1门,主要考察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实行闭卷考试,统一命题和阅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3、笔试说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入围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入围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参加面试人员的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3、面试说明:面试环节统分方法为取平均分,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考生主动放弃面试的情况,入围面试人员不进行递补。
(四)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附加分)×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附加分的排名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有异议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有异议且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咨询电话
临城街道:0580-2629389
千岛街道:0580-2296716
新城管委会:0580-2290557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招聘的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录用合同,按照相关规定,一般工作三年内(含入职培训试用期)不得离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城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新城管委会公开招聘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x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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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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