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河子大学用人需求,石河子大学幼儿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名,岗位性质为编制外聘用人员,享受石河子大学教师同工同酬待遇。依据学校有关新增人员招聘制度,现发布招聘启事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自愿报名、严格考核、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严谨踏实,富有爱心、责任心,善于团队协作,志愿从事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疾病,无精神病史。
4.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
5.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舞蹈专业)。
7.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8.有幼教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个人自愿报名,填写《石河子大学幼儿园同工同酬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将以下电子版报名材料发至指定邮箱568472443@qq.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截止时间
1.个人简历、《石河子大学幼儿园同工同酬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培训证书、代表性论文和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如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初审及公布
(三)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参加由石河子大学后勤管理处组织的统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及实践能力。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要求:参加笔试时请携带身份证、文具到现场。
(四)面试
面试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自我认知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理解和表达能力、岗位特长等方面进行评分;成绩采用百分制。
1.面试:总时间控制10分钟,其中:自我介绍2分钟、问答问题8分钟。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
(五)公布成绩
成绩(笔试40%+面试60%)在石河子大学后勤管理处官网进行公示。
(六)综合素质考核
由学校组织进行综合能力测试。
1.考核内容:自我介绍2分钟、通识性问题回答3分钟、问答3分钟。
2.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
由报名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的政审材料、体检。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由石河子大学后勤管理党委集体研究,拟定人选,报大学人事部门备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石河子大学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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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rsc.shzu.edu.cn/2023/0913/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