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园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元市园投集团”)于
一、岗位设置及要求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10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作风严谨,勤奋敬业,敢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有较强的综合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贯彻执行力和抗压能力。
(四)无拘留、吸毒、犯罪、信用不良等记录。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综合测试、体检、考察、讨论决定、社会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时间及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
2.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本公告附件格式填写提供);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4)职称证书扫描件;
(5)个人征信报告;
(6)近期1寸免冠红底彩照2张(资格复审时提供);
(7)近期工作表现资料﹙工作业绩﹚;
(8)其它佐证资料扫描件。
3.所有报名材料纳入公司人才信息库,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广元市园投集团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结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对应聘者信息进行初审,不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不再单独通知考生。
(三)综合测试
根据职位特点和要求,综合测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为准。原则上各岗位报名人数按1:3比例进行开考,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可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1.笔试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招聘综合成绩的比例为40%。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每个应聘岗位前3名进入面试,如出现入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低于50分者,不进入面试程序。因自愿放弃出现缺额可按笔试成绩递补一次。
2.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携带所有报名投递资料原件在广元市园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7办公室(南河武汉路142号)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资格复审时间以电话、短信或邮件通知为准。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招聘综合成绩的比例为60%。应试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合格线60分及以上,未形成有效竞争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视为不合格。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予列为考察对象,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对最终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综合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广元市园投集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否则不予受理。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广元市园投集团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在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任。
五、薪资待遇
按照广元市园投集团及对应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并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广元市园投集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相关岗位的招聘,任意环节确定无合适人选的,可以取消招聘或另行组织招聘,不再另行公告。
(二)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由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人事部、纪检监察工委等部门共同监督指导下实施。
(三)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监督电话:0839-3503575
报名咨询电话:刘先生1588394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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