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居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社区工作力量,全面提高社区综合服务和管理水平,同时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招聘一批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名额
面向户籍为遂宁市的居民(含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1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二)身体健康,热心社区事业,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三)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有1年以上社区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1年以上社区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高中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承担岗位职责。
(四)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尚未终结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现役军人;
5.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五)申请加分
1.加分办法:在笔试+面试折合总成绩的基础上加分。
2.加分对象:有1年—3年社区工作经历的,加0.5分;有4年—5年社区工作经历的,加1分;有5年以上社区工作经历的,加1.5分。
三、招聘方式
(一)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资格。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地点:安居区民政局(安居区安居大道298号)三楼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区两改办),联系电话:0825-8669650。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2023年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考试暂未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中国人事考试网合格成绩单)、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蓝底彩色免冠证件照3张。具有社区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街道出具的社区工作经历(含工作年限)证明材料。
4.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安居区委组织部牵头,安居区民政局具体实施,安居区人社局进行业务指导,安居区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纪律监督。
1.笔试
(1)笔试方式。《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题》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计算机操作》采取在电脑上实际操作方式进行,测试时间为60分钟。
(2)笔试时间。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考生笔试各科考试成绩将及时在安居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因单科缺考、考试违纪等特殊情况的考生取消查分资格。需要查分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后2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安居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及考试成绩有变的,由安居区民政局及时通知本人,并面向社会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安居区民政局组织,需查验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并进行公示。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3.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报考人数未到达录取数3倍的,则全部进入面试;若与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一并进入)。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考试计分办法
笔试总成绩=《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题》成绩×70%+《计算机操作》成绩×3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得分均保留两位小数)。
5.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由安居区民政局于7个工作日内,在安居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以《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题》成绩高低确定。
2.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工作由安居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4.复检及递补
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安居区民政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由安居区民政局组织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考察
由安居区民政局牵头,组织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聘用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聘用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聘用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安居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825-8669650)。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填写《遂宁市安居区聘用社区专职工作者登记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按安居区现行政策以及聘用单位的有关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办理了聘用手续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况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五、其他事项
需报考者报名时留下两种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主动告知考试组织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遂宁市安居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8669650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scanju.gov.cn/gongkai/show/892a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