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刑事技术助理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范围及工作职责
(一)招聘职位:刑事技术助理(警犬技术管理)。由广州市公安局统一调配使用,工作地点在广州市,需要24小时轮流值班,工作环境以户外为主。
(二)招聘人数:1人。
(三)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工作职责:负责警犬的养护、繁育、训练、使用和犬病防治工作。协助民警开展警犬技术管理、支持、指导和保障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广东省内户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公安工作,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要求:
学历及相关要求:本科以上学历,警犬技术、动物医学及兽医学专业。报考人员须于
(三)年龄要求:
报考人员年龄在18至30周岁(即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矫正视力5.0以上,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五)具有良好体能、技能,责任心强,勇于担当,能吃苦耐劳的优秀青年。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路1708号,广州市公安物证鉴定中心篮球场。
(四)资格审核:报考者须提供如下材料:
1.《广州市公安机关警犬技术管理辅警招聘报名表》(附件1)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
4.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认证(可登录学信网自行打印或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6.半年内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及复印件;
7.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张;
8.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规格),提交材料时请将《广州市公安机关警犬技术管理辅警招聘报名表》及其它材料的复印件按以上目录顺序排列。审核通过的退回原件,复印件不予退回。审核不通过的,不予报名。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人员,马上参加下一环节的体能测试,请务必留意相关要求。
报名材料审核、体能测试均通过的人员,在报名现场领取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考试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路1708号,广州市公安物证鉴定中心篮球场。
(一)体能测试。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达标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4×
考生需根据上述体能测试项目的要求,提前备好运动着装、跑鞋等服装及必要的用品用具,认真阅读相关注意事项。考生务必根据本人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在体能测评过程中因本人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意参加体能测试的,须现场签署《安全承诺书》。
(二)面试、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试的考生可进入面试、专业技能考试环节。
1.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语言表达能力、思辨能力及仪表风度。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专业技能考试:专业技能考试主要考察考生与警犬交流互动等环节。
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专业技术能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面试和专业技能考试的成绩,各占总成绩50%的比例;单项成绩或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环节。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将于
(四)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招聘人数,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将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可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gz.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招聘单位可以按照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七、薪酬待遇
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后,按人均包干经费12.5万元/人/年的标准统筹计发工资待遇(包括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具体工资待遇与包干经费预算分配情况、个人工作绩效情况相关,存在一定浮动区间。试用期工资按80%支付。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面试、专业技能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3128977
咨询时间:9:00-11:30,14:30-17:00
本公告由广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公安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gaj.gz.gov.cn/zwdt/tzgg/content/post_92149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