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选聘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选聘单位 |
拟聘岗位等级 |
选聘人数 |
性别 |
专业 |
三门县开发区投资服 务促进中心 |
专技十一级 |
1 |
不限 |
不限 |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高的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截止日期计算至
(四)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在机关工作满3年(现单位有服务年限要求的,必须服务年限已届满),或者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工作表现较好,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除试用期外);
(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聘工作的通知》(三人社[2019]25号)公开选聘条件,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报名者请下载本公告附件《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并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等扫描或拍照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mjjkfq@126.com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576—83300516。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名者提供的资料须真实有效。如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拟选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则取消此次选聘。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笔试人员,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遇放弃面试的,依次递补。最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合成总成绩。
(四)组织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遇放弃考察的,依次递补。
(五)聘用
开发区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选聘人员。选聘对象原聘岗位等级高于该选聘岗位等级的,按选聘岗位等级聘用;选聘对象原聘岗位等级低于该选聘岗位等级的,按规定聘用。
四、其他事项
1.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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