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崇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须在报考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一)安全内勤1名,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负责人定期组织召开各类安全会议,做好会议签到、记录和后勤保障工作;
2.草拟各种安全文件、报告、简报,定期做好各阶段的工作总结;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做好检查和处理记录;
4.完成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行包安检1名,岗位职责:
1.熟悉掌握X光机性能、使用方法、维护保养和操作程序;
2.熟知各类禁运物品的种类和识别方法;
3.涉及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品,应采取安全措施,滞留携带者,并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和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
4.完成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安全内勤
1.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熟悉道路运输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指导文件;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行包安检
1.具有较好的体能素质,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
2.五官端正,身材匀称,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残疾,无纹身;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应聘者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应聘崇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到报名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邮箱:209869506@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报名表内容及格式不得随意修改。
(二)报名时间
(三)其他要求
1.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完整。
2.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等,线上初审应聘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初审合格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进行现场原件校验,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的,取消审查资格。原件校验时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应聘崇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报名表》。
2.应聘者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
4.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应聘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川内、川外应聘者均须提供原件校验当日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需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载明有采样时间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单,纸质、电子版均可)。
5.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着重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得分75分及以上,方可根据每个岗位招聘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3.面试注意事项:应聘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以及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及川内、川外应聘者均须提供面试当日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需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载明有采样时间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单,纸质、电子版均可),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分段分批进行面试考核(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确定面试时间)。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报到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应聘者自理。
(四)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进行公示(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22/
bm_list.shtml)。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实名反映拟聘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且经查实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待遇及考核管理
(一)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崇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按照《崇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根据工作人员岗位、业绩、贡献,按照优绩优酬原则确定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按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年薪总额5.5万元(含个人应缴纳部分)。
(三)考核管理。按照崇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绩效管理相关办法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绩效薪酬待遇。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报名费,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公告由崇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崇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028)82213311
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028)8231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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