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予以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工作职责
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6名,其中转移就业协办员8名,社会化管理服务人员8名。
(一)转移就业协办员8名(男性4名,女性4名)
工作职责:协助做好转移就业劳动力统计监测、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平台建设、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及劳务输出等转移就业相关工作;负责做好有关报表的收集、统计、汇总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社会化管理服务人员8名(男性4名,女性4名)
工作职责:协助做好社会化管理服务日常工作,规范建立统一的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电子台账,为退休人员提供有关咨询、查询服务;跟踪掌握和上报退休人员生存及流动状况,做好领取社保待遇资格确认工作;负责死亡退休人员遗属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的申报;开展对退休人员的走访和节日慰问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会泽县户籍;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10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是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或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学历性质为普通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踏实、能吃苦耐劳。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被相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4.已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满3年的人员;
5.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一经确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月工资为3300元(含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根据《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规则(试行)》及相关考核办法考核后据实发放。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10月9日,8:30—11:30,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会泽县瑞丰路658号会泽县人社局办公楼2号楼4楼党建办公室。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
2.户主及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和本人同印在一张A4纸上;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半寸彩照2张及电子版;
6.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还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含个人低保编号)。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主要审核“户籍要求”“年龄要求”“学历要求”“人员身份”是否匹配,资格审查情况将进行公告。
对查出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立即取消其本次报名等相应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准考证领取
2023年10月11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到会泽县人社局党建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务工作由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的命题、试卷印制、阅卷等工作在会泽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组监督下封闭完成。
(一)笔试内容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人社相关工作基础知识,总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由考生自行准备。
(二)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23年10月12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公告
笔试成绩于10月13日在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栏内进行公告。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笔试总成绩相同的,由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再次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在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栏内公布。
(一)体检
体检由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8:00至体检结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两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提交由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
七、选岗公示及合同签订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栏公示3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在考核、体检、公示期间,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相应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的,从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招聘纪律
(一)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遵守回避规定。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开招聘职责时,与应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我省规定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五)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咨询电话:0874-5689729
监督电话:0874-5688663
附件: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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