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滦南国控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集团”)高质量发展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团概况
国控集团是由滦南县财政局出资控股的综合性国有企业,拥有滦南国控发展建设集团置业有限公司、河北建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滦南国控兴农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主要业务涵盖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及综合开发运营、城市功能配套服务、数字产业开发经营、对内对外贸易及文旅产业开发运营等。
二、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严格履行考试、考察等招聘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三、招聘名额
共招聘财务、资本运营、工程管理、贸易等相关岗位人员20名,其中集团招聘12名,子公司招聘8名。拟招聘人数、岗位条件各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所报岗位年龄要求。
5.报名人员学历和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要求确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因个人原因被其他单位解聘、辞退或开除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国有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两种方式,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现场报名,将报名资料送至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到邮箱进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邮箱和电话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3日09:00至9月30日17:00
报名地址:滦南县鸿泰御景园1号商业1层
报名邮箱:lngkrl@163.com
报名电话:0315-4297600,15512597720
(二)报名基本程序
1.报名前,报名人员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提交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工作证明、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照4张,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年龄、工作年限、取得资格证书时间等情况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
3.报名人员需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4.根据岗位公开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者提交的《公开招聘报名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进入国控集团储备人员库(国控集团后期根据岗位需求,优先从人才库进行选择)。
5.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请留意报名截止日期、领取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通知和时间信息,及时关注相关要求。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流程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达到3:1的,方可开考。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成绩排名先后依次录用。综合考察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专业资格进行排序。考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达标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一)笔试
1.时间、地点
《笔试通知》将在“滦南国控发展建设集团”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及时查阅。符合要求的考生到滦南国控集团一层领取《笔试准考证》。
本次考试在滦南县城设置考场。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按照《笔试通知》和《笔试准考证》相关要求参加笔试。
2.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滦南国控发展建设集团”公众号发布。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背景调查、公示、聘用、试用期管理
(一)体检。请关注“滦南国控发展建设集团”公众号通知,按时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二)背景调查。背景调查由国控集团人力资源部结合第三方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岗位条件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滦南国控发展建设集团”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的相关拟聘用人员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因各种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服从集团公司工作调整。
(五)试用期管理。按相关法律规定签订固定期限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符合要求的,继续留任。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进行合同续签,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八、薪酬标准
参照滦南国控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薪酬体系执行。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tsrcw.com/news/news.aspx?id=4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