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委党组会议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1名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为合同聘用人员。
二、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报考人员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已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四)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五)具有住建系统工作经历,熟悉住建工作业务者优先;
(六)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采取现场和网上报名方式同时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玉泉南路2号(园艺山集中办公区6号楼4楼407号)。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三)资格审查相关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含学历资格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1式2份(详见附件1)。
5.2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及其他能够证明其符合招聘条件的材料。
6.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无涂改。所有材料需电子档应为PDF格式。现场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将取消报考资格。网上报名符合招考条件的,在参加笔、面试考试时提供相关原件。
(四)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根据安排参加笔、面试考核,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五)咨询电话:0816--223137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四、测试考核
本次招聘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以两者结合分数从高至低择优录取,若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
五、考试时间(笔试及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对象,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办法进行体检,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体检合格进入考察,考察组应重点了解考生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各方面情况,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出具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其他考生,如递补的按照考试综合成绩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用工和待遇
正式录用后,由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规定购买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十、其他事项
(一)符合录用条件人员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相关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二)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聘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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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zjw.my.gov.cn/xwdt/wjtz/436636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