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用人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按照今年单位用编计划,决定开展第二次公开招聘,为我院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人员30名。现将岗位表公布如下。
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即日起可到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名,或直接参加2023年安阳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供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或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包括各层次毕业证和学位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符合岗位要求人员将统一参加安阳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考试。考试时间以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为准。
咨询电话:0372-3360503(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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