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1.招聘性质:合同制(编制外)。
2.招聘名额:法官助理5名,书记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法官助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
2.年龄40周岁以下(
3.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A、B、C证均可);
(2)取得法学类本科毕业证并获得相应学位;
4.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书记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
2.户籍所在地在自贡市范围内且居住在自贡市;
3.年龄35周岁以下(
4.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熟练掌握速录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行政拘留处罚的;
(2)有重大民事纠纷未完结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地点: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自贡市大安区周家冲路228号。
3.报名时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相应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报考书记员的考生还需提供户口簿(或居住地证明材料)、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请提供证明,现场填写《报名表》并张贴1寸近期同底版证件照1张,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自贡市大安区法院政治部将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招录条件的留下相关信息和资料。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政审
根据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员(体检项目标准另行通知)。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经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同意后可递补。
(四)聘用
政审合格者将予以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应试人员考核合格的,进入试用期并享受试用期待遇,试用期满且考核称职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未尽事宜,请与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联系电话0813-5112971)。
六、其他事项
1.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原件经核实后当场退还,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2.本公告由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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