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围绕我市市属国企改革发展,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动市属国企做大做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总监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工作经历、职称资格等其他资格条件;
4.实行回避制度,比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应聘人员现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在正式聘用后放弃原有身份,自行辞去公职或与原单位解聘;
6.有以下情况不具备报考资格: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国家法定的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7.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高级总监
2.招聘人数:1人
3.任职要求:40周岁以下(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好的附件1《报名登记表》、附件2《业绩说明表》、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明材料、相关岗位任职文件、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证明材料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相关项目、案例等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tcrcwin@tczcjy.com。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若有隐瞒、虚报等情况,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合同,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4.资格预审:对照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可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四、人岗相适度测评及面试
1.人岗相适度测评: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报名初审合格人员进行人岗相适度测评,按1:3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计划聘用人数与通过报名初审人数之比小于1:3的岗位,组织方可视实际情况决定进入面试名单。
2.面试:成立面试评委小组,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及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2.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3.考生因背景调查、体检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4.拟录用人员应在约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管理考核及待遇
1.录用人员与市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聘期2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2.新录用人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3.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构成,综合年薪35万元左右,具体以最终签署的劳动合同确定的金额为准。如在试用期内辞职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享受绩效年薪。
4.合同期内,符合太仓市人才政策的可享受相关人才政策补贴。
本简章由太仓市国有资产运行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53890322
监督电话:0512-53890323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附件1:报名登记表
附件2:业绩说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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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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