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行政事业资产和政府债务管理中心是金华市财政局直属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
一、选调职位
财政工作人员1名(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及以下)。
二、选调范围
金华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试用期及服务期除外)。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优良,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
2.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3.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
6.取得初级及以上职称;
7.专业不限;
8.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选调: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
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携带《金华市行政事业资产和政府债务管理中心公开选调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初级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到市财政局人事处报名(金华市政府机关大院东辅楼211办公室),或电话联系后将材料邮寄至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财政局人事处报名,联系电话:0579-82495028。(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与选调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选调计划数3倍的,取消本次选调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选调比例的,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面试)。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40%、面试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结束后可在金华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czj.jinhua.gov.cn/)查询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选调资格出现缺额的,由选调单位确定是否递补,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五)公示及调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员名单在调入、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金华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579-82495028
监督电话:0579-82380977
金华市财政局
金华市行政事业资产和政府债务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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