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简介
宜春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是由宜阳新区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10亿元。公司位于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60号。公司设有7个职能部门和3个子(分)公司。主营业务为城市建设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工程项目代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项目投融资等。自成立以来,代建了宜春市市政大楼、文化艺术中心、科技之窗、雷火塔、明月立交桥等标志性建筑,开发了宜阳小区、新城缘悦房等地产项目,特许经营城北污水处理厂。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德才兼备、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经历等资格条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任职条件及人数
详见《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1.招聘信息发布:在宜阳新区、新城公司微信公众号、宜春就业网等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5日—2023年10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要求:需提供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等复印件、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版,并提供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3)报名方式:由本人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地点:宜春市宜阳大道60号—宜春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7楼702室)。
(4)咨询方式:0795-3997759,15170585249刘先生,18679530708徐先生
3.资格审查:公司根据报名人员的情况现场核实,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委托他人提交报名资料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任职要求中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4.笔试、面试: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笔试100分,面试100分。最终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根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应聘者的最终总成绩。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由公司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与各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需求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能进行笔试。
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橡皮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不得携带计算器。笔试后按照有关规定,所有考生试卷将做雷同试卷分析,凡是雷同试卷一律取消笔试成绩。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每个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入闱名单在宜阳新区、新城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面试入闱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5.体检:综合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组织结构化面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背景调查:经体检合格后的拟录用人员,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内容,入闱人员需提供个人征信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未能及时提供有效合格材料,则视为自动放弃。
7.公示: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宜阳新区、新城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8.聘用:体检合格后,公司通知入职并开始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聘用期间,如不接受公司制度管理或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解聘处理。
9.薪资待遇:详见《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五、监督与回避
1、招聘工作接受公司监事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录取等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2、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公司领导以及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公司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2.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公司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3.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本公司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公告由新城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1:人员招聘岗位信息
附件2:招聘报名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yyxq.yichun.gov.cn/yyxqzfw/gggs1/202309/fd80f7ddd7ea402799b308da5e4d079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