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学术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近年来山东大学综合水平和办学质量明显提升,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岗位要求
1.学历学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为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
2.年龄要求: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
3.外语水平: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或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取得雅思5.5分及以上,或托福90分及以上的,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可视作通过英语六级考试),取得海外学历学位者可不做此项要求。
4.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招聘岗位数量和工作地点
本批次公开招聘36个管理岗位,其中济南29个,威海2个,青岛5个,由学校统一招聘,入职经培训后分配至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科研单位。
四、岗位基本职责
1.学习研究国家关于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和制度文件,明确高校管理工作要求和工作规范,能较好承担高校党务与行政管理工作任务。
2.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参与起草制定管理文件和规章制度,撰写各类计划和总结分析报告,为学校工作顺利开展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保障。
3.能较好地承担日常事务办公、组织协调、内外联络沟通、新闻宣传等工作,为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服务社会等提供有力的管理服务保障。
4.坚持工作原则,贯彻服务理念,积极主动担当,为师生医务员工提供优质服务;能较好地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方法,提升管理服务效能。
五、相关待遇情况
1.事业编制岗位。薪酬按照国家事业编制人员待遇规定执行。根据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确定薪酬等级,工作成绩突出者增发奖励绩效。
2.按国家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学校有周转公寓供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租住,校区间提供交通班车。
3.享受学校和基层工会福利待遇;齐鲁医院、第二医院等山东大学附属医院为教职工提供一流的医疗保健服务;学校有国内排名顶尖的附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为教职工子女提供国内最优质的基础教育。
4.学校针对各类岗位实施能力提升计划,定期组织相关岗位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升等集中培训;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工作岗位需要组织教职工到国内外高校和培训机构学习培训;根据学校管理岗位通道晋升发展。
六、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报名时间为
2.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根据简历情况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3.考试内容和方法。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核心能力测试,面试和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及方式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4.考察与体检。通过考试人员参加考察、体检。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通过考察、体检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公示人选如放弃资格,可从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根据成绩等额递补。
七、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有效报名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通知事宜,并保持手机和邮箱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4.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相关信息将在山东大学网站公布,未能进入下一环节者不再通知。
5.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携报到证、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原件报到,逾期者视为放弃资格。
6.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档案审核,档案涉嫌造假等严重问题者,将按有关规定不予录用。
7.首聘期实行预聘管理,符合聘期考核要求者续聘。
联系电话:0531-88364303(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山东大学
附件【招聘系统使用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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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rsrczp.sdu.edu.cn/info/1049/486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