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分配。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因违纪违规等个人原因被其他用人单位解聘、辞退或开除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回避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岗位资格条件
1.岗位及人数:高新区财政局(国资局)工作人员(6名)
2.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财会类或计算机类专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报名入口
3.报名需上传附件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个人正面免冠照、其他。
4.报考人员应如实并严格按照要求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按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不满比例的相应缩减招聘岗位直至取消。
2.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接通知后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复审符合报名条件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4.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精神面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业务熟悉程度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
5.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折算40%,面试成绩折算60%,中共党员或退役军人另加0.5分(不重复加分)的方式计算考试总成绩。依次按照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考试合格的考生进行排名,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宜担任招聘岗位的现象,取消其录用资格。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及待遇
1.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因公示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录用。经公示合格者,与太仓高新区国联(太仓)高新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被录用人员最晚须在一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后试用期为2个月,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3.待遇。享受高新区同类编外人员薪酬待遇。
4.进入面试环节且成绩合格的未录用考生,将纳入太仓高新区国联公司编外人员招聘储备库。如半年内太仓高新区国联公司有其他岗位缺额,在征求考生意见基础上,经相关测评后择优录用。
七、其他
1.报名后请应聘人员确保通讯畅通,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本次招聘的相关通知、公示均由报考人员自行及时至报名网站相关页面查询、确认,不另行联系、通知。
2.本简章由太仓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3715278。
3.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3123587(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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