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专业教师紧缺问题,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普宁职业技术学校决定组织2022年专业教师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共设7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名(具体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和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留学的应往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以本科学历报考的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92年6月3日以后出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3日以后出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人员(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和国(境)外就读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在读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含试用期);
4.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以上所涉及的年限、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即2022年6月2日)。
四、加分规定
(一)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2007]141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截至报名首日(即2022年6月2日)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二)根据《揭阳市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工作意见》(揭市组通[2009]31号)规定,在揭阳市任大学生村官满2周年以上,截至报名首日(即2022年6月2日)离开岗位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2年6月2日上午9:00-6月7日下午5:30。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注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将报名所需证件证书证明等材料扫描件(jpg格式,每张小于1M)上传,保证清晰度。为方便联络,请所有报考者准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报考必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学习成绩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报考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每页都需扫描。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名。但须承诺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2.研究生学历报考者专业不限。本科学历报考者应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名称有注明“部分”两字的,须征询普宁职业技术学校同意后方可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2年6月2日)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有报考者须于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国有企业单位的在职正式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国(境)外留学博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5.报考者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或考试作弊等行为,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报考者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报名操作,不要错过报名时间,也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因网络原因影响报名。
(四)资格初审。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对网上报考者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审核结果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及时查看。
(五)报名确认。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于2022年6月9日上午9:00至6月10日下午4: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六)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者须于2022年6月14日上午9:00至6月15日下午4: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六、笔试
笔试工作由普宁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实施。
(一)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笔试时间:2022年6月18日上午9:30-11:30。
下载相关软件时间:2022年6月14日至6月16日。
模拟笔试时间:2022年6月14日至6月16日。
(三)笔试方式:本次笔试采取线上“云考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在独立、安静的环境中通过自备的电脑下载并登录电脑端“智试云”,同时使用移动端设备下载并登录移动端“智试通”APP,通过电脑端答题、移动端拍摄佐证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参加考试。
请考生务必按线上笔试要求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认真做好准备。未能按时参加线上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面试对象的确定。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以试卷第1小题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排定名次;若第1小题分数又相同的,则以第2小题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排定名次,依此类推。
七、现场资格审核
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普宁职业技术学校提交准考证、报名表及报名时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若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由普宁职业技术学校考务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八、面试
面试工作由普宁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线上说课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言谈举止、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考生在所学专业必修课中任选一节课内容进行说课,面试时间为12分钟。考生面试前须制作PPT课件,并准备说课稿。PPT课件和说课稿均不得出现考生信息,并按普宁职业技术学校考务人员的通知发往指定的邮箱。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时间、面试须知等事项由普宁职业技术学校考务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考生未能按时参加网上说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九、总成绩计算
在面试合格考生中,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若考生面试成绩不合格则不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定名次,若笔试总成绩又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第一要素得分高低排定名次,若第一要素得分又相同的,则按第二要素得分高低排定名次,依此类推。
十、体检
根据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为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与招聘单位签订《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国(境)外留学生的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
十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普宁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经考察合格的,列为拟聘用对象。
十二、公示
拟聘用对象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宁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三、聘用、待遇及要求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由普宁职业技术学校报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式3份。
受聘人员为我市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符合《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普宁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的,可享受相应人才生活补贴等待遇。
受聘人员在普宁职业技术学校任教满6年(含试用期)方可调动。
十四、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依次递补体检对象。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用对象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递补仅集中进行一次。
1.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的;
2.拟聘用对象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对象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21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凭参加线下活动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招聘过程中的线下活动。
不能参加线下活动的人员: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②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③“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④考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的考生;⑤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普宁职业技术学校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之前”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如因疫情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国家有关考试统一延迟而影响考生取得相关证书时间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另行通知。
(五)本公告由普宁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普宁职业技术学校0663-387900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招聘监督电话: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63-2239147(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
2022年5月19日
相关附件:
1.2022年普宁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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