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廉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江市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廉江市纪委监委”)、中共廉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廉江市委巡察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编外人员)共3名,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岗位代码、岗位简介及招聘人数
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
5.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其他具体条件:
1.湛江市户籍;
2.中共廉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江市监察委员会财务管理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研究生:会计学(A120201)专业;本科:会计学(B120203)、财务管理(B120204)专业;大专:财务管理(C120201)、会计(C120202)专业;
3.中共廉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员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22至35周岁(即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3.被开除公职或被相关单位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于
2.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后,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审核。
3.报名所需上传材料:
(1)《廉江市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等相关扫描文件;
(3)报考人员近期蓝底色免冠电子照片(jpg、jpeg、png格式,10kb到100kb)。
(二)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请于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报考人员报名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20个工作日内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板块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参加笔试的考生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应聘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3.面试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相关招聘信息。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六、体检
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板块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向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廉江市纪委监委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与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廉江市纪委监委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初次聘用期限为3年,聘用期限届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廉江市政府雇员待遇执行。
十、递补
(一)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岗位成绩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二)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以总成绩公布时间起算),招录工作完成后,如1年内出现空缺,用人单位可结合工作需要,在招录考试总成绩合格且在1年有效期内的人员中,按照每个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补录人员。补录程序按照本公告的招聘程序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的协议无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五)招聘相关信息查询网址: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板块(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rlzyhshbzj/index.html)公布。
(六)投诉电话:0759-6625070(廉江市纪委监委干部室),0759-6698006(廉江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七)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廉江市纪委监委。
附件:
1.2023年中共廉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江市监察委员会等2个单位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docx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廉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廉江市监察委员会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ianjiang.gov.cn/zjljrsj/gkmlpt/content/1/1811/mpost_1811687.html#3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