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昭通市委组织部决定统一开展2023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详见《昭通市2023年市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全市县乡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市县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中央机关、省直机关、市直机关设在我市的县(市、区)级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工作经历。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为1982年10月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7年10月以后出生。
(6)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乡镇司法所、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所不在此列)。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应当在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报名。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原不具有公务员身份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人员,任期未满一届的。
(9)选调生基层锻炼期未满的。
(10)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公开遴选职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报名人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红色扎西网查询(http://www.ztdj.gov.cn)。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可由公务员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具体步骤如下:
1.组织推荐。报名人员在红色扎西网下载、填写并打印《昭通市2023年市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组织推荐要坚持基层导向和队伍稳定相统一,强化党组织推荐把关作用,着力推荐熟悉基层情况,符合上级机关要求的优秀人才。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应对其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等进行把关,对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不专心工作的,不得推荐报名。
2.提交报名申请。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
3.网络报名。时间为
(1)报名推荐表。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要匹配,职位没有要求学位的可不提供学位证书)。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5)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6)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7)报考职位工作经历要求的证明材料。
(8)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个人提供的材料复印件需本人签字并加按手印;档案管理部门提供的材料复印件需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仅用于昭通市2023年市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字样,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每人限报1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
(三)资格审查。遴选机关在收到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后1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申请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未提交报名申请和报名材料之一的,遴选机关不予资格审查。
已通过报名审查的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和更改报名信息。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前另报考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公开遴选机关(单位)均可以取消其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在本机关(单位)工作不满1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四)职位裁减及改报。每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对职位遴选人数进行裁减或取消。因职位取消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后,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名情况统一在红色扎西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查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
2.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名单将在红色扎西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
(二)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由遴选机关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前,公开遴选机关进行资格复审,详见资格复审公告。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公开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凡有关材料不齐、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公开遴选机关有权取消报名人员参加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资格。
在每个遴选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按3:1的比例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中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2.发布面试公告。在红色扎西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组织。面试在昭阳区开展,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体检、考察等环节。
4.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地点等详见遴选机关之后发布的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公告。
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三)综合成绩计算及公布。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加权计算,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占15%的比例合成。
在红色扎西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察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按照每个职位报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职位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按2:1的比例末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比例未达到2: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人员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体检费用。
(三)考察。考察实行差额考察。公开遴选机关派出2名以上干部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级机关。考察组还将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办理转任等手续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不唯分取人。在遴选机关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单位内部以及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公开遴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设置试用期的职位,试用期内拟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乡科级正职转任为二级主任科员,乡科级副职转任为四级主任科员,职级公务员按照原职级转任。
七、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由昭通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职位设置、资格审查、试用期管理事项由公开遴选机关负责解释。
(二)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违反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推荐表》时,须核对联系电话(手机)是否真实、有效,以便公开遴选机关在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报名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敬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870—2120672
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
附件2:昭通市2023年市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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