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漳州市长泰区司法局委托漳州市长泰区国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奉献精神;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优先;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四)熟悉电脑的基本操作,具备法律、教育、心理、社会工作等专业知识,有社会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六)长泰区常住人口,且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在应聘辖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本人及直系亲属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四)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其他不适合从事本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司法协理员1名,男女不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法学专业。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要求,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填写报名表),现场报名点: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政达路63号(人和小区北大门1号楼9-12号店面)
2.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需携带本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和相关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明,https://www.chsi.com.cn/)、资格证书、荣誉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应聘资格的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及录用
(一)初审。资格初审是对照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与职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
(二)面试及资格复审。根据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进入面试及资格复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聘用初步人选按规定体检时间、地点进行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四)政审。由体检合格者到相关机关开具无犯罪证明及个人征信报告并提交到漳州市长泰区国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五)聘用。经面试、体检、政审及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期间由用工单位进行考核,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本公司给予解聘辞退。
六、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一个月,实行一年一聘。漳州市长泰区司法局负责管理考核,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级的,下一年度可继续聘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由漳州市长泰区司法局给予解聘。聘用人员待遇参照《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自聘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漳泰政办[2021]6号)文件规定执行,由漳州市长泰区司法局统一承担,与漳州市长泰区国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应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应聘者面试分数由高及低依次递补。
(二)因政策变动,招聘方可依法解除劳务派遣关系,应聘者应无条件接受。
(三)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漳州市长泰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四)招聘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8321909。
漳州市长泰区国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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