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局政府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政府雇员是指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核定的指标范围内以劳动合同形式确定权利义务,从事管理、专业技术支持或服务工作的人员。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职权,不占用行政或事业编制。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岗位介绍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初级雇员2名,其中五级雇员1名,六级雇员1名。(详见附件1:《广州开发区援建和对外经济合作局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岗位介绍:五级雇员是指以一般行政辅助工作等为主要职责的工作人员,六级雇员是指以技能操作或后勤保障等为主要职责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自愿履行雇员职责与义务。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执行。
(五)身体健康,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年龄计算至2022年5月30日)。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八)工作经历计算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截至2022年5月30日。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办法进行,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公告
公告于2022年5月25日起,在黄埔信息网(网址:http://www.hp.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6日至30日。
(三)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
(四)报名资料
1.《广州开发区援建和对外经济合作局雇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一份,报名者请提前下载并填写相关信息;
2.本人居民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学位证书、本人一寸免冠证件照片、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地址:qyjhdwjjhzj@hp.gov.cn(联系人:周鹏,联系电话:82509226)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日期后3个工作日内,由我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符合条件并经筛选后,以不超过1:10比例电话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如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未超过3:1,则延长报名时间1天,原报考条件不变。如延长报名时间截止,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仍未超过3:1,则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考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考察项目不超过5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岗位所要求的相关知识掌握情况。面试满分100分,各职位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于考官评分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五)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同分的,先按《职位表》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区分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再按面试成绩区分先后,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七)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复查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递补与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考试综合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考试综合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未入职的;
5.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离职的;
6.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和管理按照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如我区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时,从其新规定。首次聘用为初级政府雇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疫情防控要求
1.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在参加面试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如实填写并打印《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4)携带至考场。
2.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粤,并按属地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面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3.参加面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在面试前第1天和第3天完成“三天两检”并提供相关证明,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粤康码”、通信行程卡及《承诺书》参加面试;其他地区无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粤康码”、通信行程卡及《承诺书》参加面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以及面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面试。
5.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或“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等不具备面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七、经费保障
招聘工作所需经费从广州开发区援建和对外经济合作局公用经费中列支。
八、其他
1.我局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2.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我局将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本选录工作方案由广州开发区援建和对外经济合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广州开发区援建和对外经济合作局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职位表.xls
附件2:广州开发区援建和对外经济合作局政府雇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广州开发区援建和对外经济合作局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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