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相关程序,我县确定2023年第二批就业见习单位6个,共提供就业见习岗位20个(详见附件1)。现将招募2023年第二批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与就业见习人员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相关要求;
5、离校2年内未就业或就业转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6、16-24岁的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二、参与就业见习人员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就业见习人员的招募从公告发布之日开始,到
(二)报名方式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全面开展就业见习网上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办函[2022]66号)要求,实现就业见习业务“全程网办”。
就业见习人员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rst.shanxi.gov.cn/fwpt/wsjb),进入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注册成功后,点击“个人服务”进入“公共服务”模块即可进行网上申报。
报名参与就业见习人员在网上申请的同时,需提供以下书面材料(所有证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高校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需提供材料:
(1)《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见附件2);
(2)近期红底一寸免冠照片;
(3)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簿(复印户主及本人页);
(5)毕业证复印件;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
(7)就业创业证(登记为求职状态);(见附件3)
(8)无参保证明(在大厅38号窗口打印)。
2、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材料:
(1)《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见附件2)
(2)近期红底一寸免冠照片;
(3)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簿(需为本地户口并复印户主及本人页);
(5)毕业证复印件;
(6)就业创业证(登记为失业状态);(见附件3)
(7)无参保证明(在大厅38号窗口打印)。
3、符合“建档立卡”、“低保”、“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未就业青年还应出具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在网上申请后3日之内交回平遥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批大楼521室)。如网上申报未成功的,可直接携带书面材料到平遥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批大楼521室)现场报名。
三、签订协议及上岗
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将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平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岗位要求和见习人员报名情况,进行合理的人员和岗位匹配(同等条件下,优先对接使用符合“建档立卡”、“低保”、“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未就业青年),并通知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进行接洽。
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并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后,见习人员即可上岗见习。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应服从见习单位管理,并按要求完成见习事项。
附件:
平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pingyao.gov.cn/zwgk/bmxxgkml/zfbm1/3rsj/fdzdgknr2/rsjbjwj3rsj/rsjtzgg3rsj/content_149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