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来宾市兴宾生态环境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环保、生物、化学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均可以报名,男女不限。具有环保、生物、化学等相近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对拟聘人员,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任用,试用期工资福利与正式聘用期相同。
(二)工资按照兴宾区政府统一规定的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执行(每人每月3350元,含“五险”单位、个人部分)。
(三)其他福利待遇:聘用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次年的月工资标准增加50元,因公出差、培训等差旅费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按要求认真填好《来宾市兴宾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详见附件),连同身份证、学历证、专业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lbsxbqhbj@163.com邮箱。报名时间为
(二)面试:根据聘用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面试人员。获得电话通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持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A区四栋2楼,联系电话:0772—4773030。
附件:来宾市兴宾生态环境局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23.10.10.doc
来宾市兴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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