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招聘1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启事

共计1个岗位,招 1查看此公告的职位列表
查看此公告的职位列表
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南宁市兴宁区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

招聘岗位: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

人数:1名。

工作地点:兴宁区辖区。

工作内容:办公室信息宣传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保密意识强。

(二)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毕业证),新闻类、中文类等相关专业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其它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1012-20231016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填写《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并投递至邮箱:zhenxing@nnxn.gov.cn。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咨询电话:0771-3290763(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2.面试

由兴宁区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面试,择优录取。面试者需持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

面试地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

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4.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报审批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聘用办法

(一)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相关事宜由兴宁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二)拟聘用人员经城区人社局批准备案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实行两年一聘制度。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中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中的相关规定。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2.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保密,恕不归还。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nnxn.gov.cn/xxgk/fdzdgknr/rsxx/klzp/t5716641.html

公告热度
解锁详细分析
该公告在同类公告中的热度为 ***,目前已有 *** 对其非常感兴趣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校人才网官方微信(硕博QQ交流群:247884325 ,进微信群请加:gzgxrcw06)
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高校人才网
百万硕博人的择业平台
高校直招
5000+单位官方入驻
简历直投
30W+职位一键投递
{{applyDialogData.systemTips}}
{{applyDialogData.resumeTips}}
+ 上传
+ 上传文件
立即续费
{{successContentUp}}
{{successContentDown}}
我知道了
{{ title }}
{{tips1}}
{{tips2}}
{{ title }}
{{tips1}}
{{tips2}}
{{ title }}
{{tips1}}
{{tips2}}
{{ title }}
{{tips1}}
{{tips2}}
职位投递成功!
微信扫码关注【高校人才网服务号】

求职效率翻倍

实时接收投递反馈
精彩活动抢先知晓
为你推荐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