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位于广东省北部,韶关市东南部,是“中国三华李之乡”“中国九仙桃之乡”“中国兰花之乡”,先后被评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国休闲农村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京港澳高速、武深高速、汕昆高速、韶新高速等交通干道横穿境内,融入了珠三角“一个半小时”经济生活圈,是珠三角通向内地的战略要地、韶关市融入珠三角的桥头堡。
为进一步加强翁源县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助推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县中小学校教师24名。应聘人员可查阅《广东翁源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三批)暨青年人才招聘公告岗位表》(附件1),查看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2024届)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所有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根据《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对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或备案后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
1.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0万元;
2.取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5万元;
3.取得国际公认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或本地院校特别优秀且符合产业和创业急需的本科学历学位人才,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5万元;
4.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三)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青年人才,除享受以上相应优惠待遇外,按学历层次或职称层次叠加享受县级优惠待遇:
1.取得正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人才、博士研究生或被市认定为创新创业人才的,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0万元;
2.取得副高级职称、技师人才,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5万元;
3.取得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万元。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考察、录用中存在违纪、违约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8年、2019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8.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有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1,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准确把握各类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按要求报考及提交报名资料。
2.本次招聘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有关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3.定向生、委培生须出具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5.服务期满三年内(
6.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报考材料不齐全者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受理报名。
(二)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笔试将于
(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wengyuan.gov.cn/xwzx/ggtg/index.html)统一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加分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规定,三年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四)笔试合格分数线
岗位分数线为60分,低于此分数者不予进入面试。
(五)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六)面试资格审核
本批次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公告后,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如有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在规定时间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人选。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名单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七)面试资格审核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A4纸双面彩色打印);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专升本者需一并提交专科、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者,需一并提交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定向生、委培生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服务期满三年内(
4.所有报考者资格审核时均需现场签署《翁源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提交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上照片相一致的小一寸彩色相片一张。
(八)面试
1.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要求等将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测试。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应聘者面试完后,由评委进行打分,现场公布分数,考生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
(九)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评委组长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考试总成绩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七、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在体检当天提交推迟体检申请书,务必本人签名和手印,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医学证明,否则按放弃体检处理。怀孕考生生产完毕后,由考生再次提出体检申请。
(二)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体检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时间、地点将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予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复核,不接受匿名投诉。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不少于五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十一、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事项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我局无关。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致电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8:30—12:00、14:30—17:30。
十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1-2873961;监督电话:0751-2817183。
附件1:广东翁源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三批)暨青年人才岗位表.xls
翁源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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