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鄂州市人民政府同意,鄂州市行政审批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0名政府雇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备学历条件
专科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大专,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也需满足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
(四)报考年龄条件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毕业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日。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岗位信息(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10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鄂州市行政审批局五楼人事教育科(地址:鄂州市古城路129号市民中心),联系电话:027-60858533。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下载链接附后);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报名者);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按报考岗位表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6.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以上复印件均采用A4纸型,本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供真实证明材料,签订《诚信承诺书》,一经查证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不一致的,或违反考试纪律相关规定的,无论进入哪个环节,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在鄂州市行政审批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zwfwzx.ezhou.gov.cn/)发布。
四、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安排为: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形式和内容范围
笔试形式为书面闭卷,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内容:公共部分笔试内容为行政管理和时事政治,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计算机基础理论、法律法规及公文写作相关知识。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招聘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如因特殊情况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可不取消该岗位,考生只需正常参加笔试,笔试分数需达到60分以上进入面试,且综合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流程。
4.笔试成绩发布
笔试成绩通过鄂州市行政审批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zwfwzx.ezhou.gov.cn/)发布。
(二)面试
面试入围人选按招聘岗位计划与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且达到入围面试名次比例内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同场面试考场(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及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公告、面试成绩在鄂州市行政审批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zwfwzx.ezhou.gov.cn/)发布。
(三)综合成绩
1、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均按50%计入综合成绩。
2、计分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综合成绩在鄂州市行政审批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zwfwzx.ezhou.gov.cn/)发布。
五、体检、考察与公示
按招聘岗位,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一)体检
1.体检由鄂州市行政审批局统一组织。
2.体检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
3.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体检费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6.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7.体检合格的自动进入考察阶段。
(二)考察
主要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档案审核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规守纪、学习工作表现、身体心理健康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相关工作在鄂州市行政审批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zwfwzx.ezhou.gov.cn/)公告。
(三)公示
招聘单位依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规定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鄂州市行政审批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zwfwzx.e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六、聘用管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行政审批局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合同一年一签。首次签订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聘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聘用期内如有违法或重大违纪行为,依法解除合同。本次公开招聘成绩一年内有效,如果聘用人员一年内离职,招聘单位可依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七、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权利,为其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期间工资2800元/月,正式录用后工资3000元/月(含社保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工会福利与机关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八、其他事项
1.涉及职位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可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027-60858533、18008682957;监督电话:027-60670292(鄂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2.考生务必随时关注鄂州市行政审批局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信息不畅,招聘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本公告解释权归属鄂州市行政审批局。
鄂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zwfwzx.ezhou.gov.cn/xwzx/tzgg/202310/t20231013_5810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