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奉化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医(编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
学历(学位)、户籍、职称和从业资格的取得时间以及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各专业所持学历证书应符合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学历的要求。
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10月18日(下午13:30-16:30)到奉化区教育局(地址:奉化区锦屏街道桥西岸路128-1号)东一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要求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地点,随带规定的书面材料参加现场报名。书面材料包括:1、报名登记表1份;2、一寸免冠照片1张(贴报名表);3、身份证、户口本(户主+本人页面)、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大专以上需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执(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资格审查
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资料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资料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增加客观题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客观题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客观题笔试成绩排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对象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考试录(聘)用”栏目上公布。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市、区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考察
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奉化区教育系统编外工作人员的淘汰。
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区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考生根据最终考试成绩排名优先选择意向学校,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社会人员现在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
(六)递补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1、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体检安排而被取消体检资格或录用资格的。
2、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五、其它事项
1、待遇具体根据教育局编外用工的相关规定执行。
2、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六、本公告由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521521(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88523822、89294050。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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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fhhrss.net/InfoDetail.aspx?id=5660F24F46E4A7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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