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民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外药学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名称:药学人员。
(二)招聘人数:6人。
(三)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专业及职称要求:药学、中药学或临床药学专业,
具有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其他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至
报名地点:凤庆县人民医院新院区行政楼五楼人力资源部。联系人:鲁志美,联系电话:0883---4216295、13529619881。填写报名表并按要求现场提供报名资料。
报名方式: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县人民医院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审查。医院根据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程序。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告知。
3.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提供的相关材料:需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及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在现场报名时验原件收复印件。同时提供近期小一寸彩色正规照1张。
(二)组织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1.笔试。笔试时间: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
(三)公布招聘成绩
综合成绩为100分。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报考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选。考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作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体检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确认是否符合拟聘所需的身体条件,费用自理。按《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七)入职。经体检及政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三、相关待遇
编外合同制人员,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与编制内职工相同的规培、进修、学习、职称晋升、年休假等待遇。
凤庆县人民医院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fqxrmyy.com/yygg/show/1734.html
更多最新医学人才招聘资讯请关注高才医学微信公众号(微信号:yxrc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