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为越城区区属国有企业,因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绍兴市越城区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与应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工作经历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被开除党籍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纠纷未解除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
(二)资格初审
时间:
(三)发布岗位核减或核销公告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足规定比例的,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数或核销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核减或岗位核销公告在绍兴人才网(https://www.sxrc.com.cn/)公布。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已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该时间段内仅限此类考生修改报考岗位信息。
(四)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的比例在1:5及以下的将直接组织面试,超过1:5的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主要考查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时刻关注绍兴人才网(https://www.sxrc.com.cn/)上的笔试相关信息,错过笔试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者一起入围。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入围人员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具有参加面试的资格。入围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提供《绍兴市越城区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并亲笔签名)、招聘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社保、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留档,不归还应聘人员本人。
(六)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为半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及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短信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且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不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每个岗位最终以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的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体检、考察同步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合格后放弃出现缺额,在拟录用对象确定之前,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视情依次递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出现应聘人员人岗匹配程度不高等不适宜录用的情况,对应岗位可予以核销或核减。
(八)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在绍兴人才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有问题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四、薪资待遇
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由下属子公司与第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人员录用后需服从统一调配,薪酬待遇按所在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诬告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6.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招考工作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报名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则取消聘用资格。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0575-88600128。
(三)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随时可联系的电话,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方式或信息错误无法联络到本人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四)联系方式:
陈老师:0575-88018861;杨老师:0575-85143761;王老师:0575-88600085。
(五)联系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
绍兴市越城区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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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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