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批准,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以下简称水生态所)2024年度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水生态所行政隶属长江委,是我国水利系统专门从事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的科研性事业单位,是国内重大涉水工程建设单位在生态保护方面的主要技术合作伙伴,主要开展流域水生态保护规划编制、流域及区域水生态监测与评价、水利水电工程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水工程生态效应基础研究、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以及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相关的科技开发与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坚持“按需设岗、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把握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此次共设置校园招聘岗位5个,招聘人员6人,招聘地点及考程另行通知。招聘的岗位、专业及岗位要求见《水生态所2024年度校园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专业参考目录:《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版)。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大局意识。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有志从事水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有奉献精神,服从安排,勤奋敬业,注重效率。
(四)2024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2024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留学归国毕业生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较强的学习能力、表达和沟通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岗位工作相关的办公软件和专业软件。
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水生态所2024年度校园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六)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一般截止到
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依据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2022年更新的《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我单位确认报名资格。对于因高校自设专业等原因未列入上述目录的专业,以《水生态所2024年度校园招聘岗位一览表》中的专业名称为准。
应届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比如,博士研究生不能以硕士学历报考。
(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1.统一报名时间: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请关注水生态所官网发布的补充公告。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办理聘用手续时,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可根据此情况选择是否报考。
水生态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登录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比例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本次校园招聘。
考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获得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23年11月,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水生态所网站发布的相关补充公告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公告掌握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低于3:1比例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参加体检的人员应在水生态所的统一安排下,到指定的体检地点进行体检。体检如有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水生态所党委研究后决定是否按照综合成绩递补。如果不递补,水生态所将在后续公告中予以说明,没有说明可以递补的不再进行递补。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和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可采取到其学校实地走访或函调等方式进行。经考察发现有下列不具备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1)有严重的违纪行为或犯罪前科,或正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有关纪律的;
(4)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经人事部门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选,如在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者,经水生态所党委研究是否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拟聘人选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等。
(六)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长江委人事局审核批复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最迟应于
(七)回避
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八)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及住宿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费由水生态所承担。
招聘期间出现岗位空缺,由水生态所党委研究决定是否补招,如果补招,将重新发布招聘公告并开展相关招聘活动。
(一)聘用人员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水生态所有关规定执行。
(二)免费提供青年公寓(3年)。
七、监督与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027-8292782382926123
监督电话:水生态所监察审计处027-82926129
联系部门:水生态所人事处
联系人:郭老师;杨老师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578号
邮编:430079
单位网址:www.ihe.ac.cn
本招聘公告及相关实施方案解释权归水生态所所有。
附件:
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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